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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如何应对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

2023-11-04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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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担保人应对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情况的方法是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或承担担保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借款担保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与违约金等。

  一、担保人如何应对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

  担保人应对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情况的方法是:

  1.担保人是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不能随意否认担保。如不愿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

  2.担保人如果已经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可以向债务人、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偿还担保人偿还的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借款担保人的担保范围

  找法网提醒您,担保范围指的是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一般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对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担保人无法偿还债务

  三、借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根据双方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有效期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借款担保人是需要为担保履行一定的法律责任,同时担保人需要等到借贷关系完全消失之后,其担保的责任才能够因此而消失。

  《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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