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必备文件包括如下: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抵押登记申请书和抵押合同;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办理抵押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不动产登记费中包含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核发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得收取登记证明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