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诈骗罪行为是如何界定的

2024-01-22 17: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刑事辩护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诈骗罪行为界定的标准主要包括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等。

  一、诈骗罪行为是如何界定的

  符合主体、客体、主观、客观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找法网提醒您,诈骗罪需要以下证据

  1.对方虚构事实和受骗付款的证据,以及向对方索要对方不给或失去联系的证据;

  2.诈骗案件相关的物证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等;

  3.证人证言以及佐证犯罪事实的证据,如当事人之间的通话记录、银行汇款凭证、案发地监控录像等。

诈骗罪界定的

  三、诈骗罪和金融诈骗罪的区别

  1.诈骗行为发生的时空不同。前者只能发生在金融活动中;后者只能发生在金融活动以外。

  2.诈骗的方式不同。前者是通过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这一金融道具实施的;后者是使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道具实施的。

  3.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金融凭证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后者只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后者只能是自然人。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非金融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实施诈骗,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反之,金融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构成犯罪的则应当以金融凭证诈骗罪定罪处罚。

刑事辩护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400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刑事辩护律师团,我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大家都在问
诈骗是如何定性的
诈骗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的认定: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网 在线
7x24小时在线 平均5分钟响应
继续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