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被拖欠工程款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或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其进行协调;协商、协调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找法网提醒您,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建筑工程款所需的证据材料很多,但一般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个人的是双方身份证资料,公司的是双方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如合同,会议纪要,来往邮件、信函,现场工程签证单等等一切相关的证据材料。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
(1)工程预、决算报告;
(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
(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其它诉讼相关的证据资料。
找法网提醒您,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