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离婚调解流程通常会花费1个月的时间。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
但法院受理后不能久调不决,且必须要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做出判决。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当在六个月内做出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离婚调解注意事项有:
1.调解前做好准备工作,特别是对案件争议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要事先对夫妻共同财产做一次准确全面的评估;
2.当事人应当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调解过程中不要言行过激;
3.当事人应当真实的向法院表达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把自己对案件争议焦点的意见都清楚明白的让法官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