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判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2.第一次酒驾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符合下列情形可免于刑事处罚:
1.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过追诉时效的;
3.被予以特赦的;
4.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当事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具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其他法定可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醉驾事故保险公司不予承担赔偿。商业车险中,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免责条款也都明确规定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交通肇事逃逸;
2.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因此酒后驾驶无论是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还是自己的人身伤亡和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都是不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