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来源,一般认为应是指使用者、销售者、复制品的发行者、出租者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正常的买卖合同和合理的价格从他人处购买被控侵权产品,或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行为。因此多数学者认为认定“合法来源”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主体适格;
2.客体符合;
3.主观上“不知道”;
4.客观上来源合法。
一般情形,符合以上4个条件的,则构成合法来源。
在接到法院通知之后,不要慌乱,需要明确以下几点:
1.要弄明白是否真的侵权。
2.如果真的是侵权了,就要积极地承担侵权责任,一般来说,需要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找法网提醒您,商品专利的侵权行为有: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