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方不赔付的处理是:由交警部门调解或者起诉来解决,最后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对方拒绝或者无法赔偿损失时可以申请:对方拒绝赔偿或只买了交强险且保险额度不够赔,肇事方也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对方逃逸后记下车牌号,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保险公司会根据车牌号对车主进行追讨赔偿。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程序如下:
1.及时报案。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机关报警,及时向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迅速调度其理赔人员查勘事故。对损坏的车辆和财产按规定核定损失金额。
3.抢救治疗。有人员受伤的,应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抢救治疗。
4.调解结案。财产损失金额确定后,受伤人员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门调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员相关情况后,事故双方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调解,由责任方分别履行赔偿义务后结案。
5.递交索赔。调解结案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将事故索赔材料递交给保险公司。
6.理赔付款。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及法律法规计算赔款金额后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后结案。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是否要赔偿视以下情况:
1.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照协商的内容执行;
2.协商不一致,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也是需要赔偿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应该进行的划分: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