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分为医疗纠纷、医疗事故两种。
1.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因医疗过错、违约而导致的医疗损害赔偿及医疗合同违约等纠纷,它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可以选择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2.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流程如下:
1.司法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
2.鉴定人制定鉴定方案:鉴定方案时鉴定人实施鉴定的步骤和方法,鉴定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医疗资料,制定符合个案的鉴定步骤与方法;
3.召开听证会: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法官、医患双方当事人、鉴定人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听证会的过程及结果是医疗损害鉴定最为重要的,鉴定人会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我律所有专业的主任医师代理出席此过程,避免患方因对医学知识的匮乏造成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支持。
4.综合分析:综合分析是对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在案件中的作用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研究和判断。
5.作出鉴定的记录和复核。
找法网提醒您,处理医患纠纷的原则如下:
1.坚持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的原则
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不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是对过去这一作法的否定。因为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置,无疑等于医疗事故的鉴定就等于法院的判决,因为没有或者没有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但不能胜诉,你连起诉的资格都没有。
2.坚持医患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3.坚持过错原则
这里的过错原则,不仅是在对患者治疗中的过错,包括在履行医疗合同整个过程中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