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交租金又不搬走的,房东可以发出催告通知租客限时交还房屋。如果对方依然不交还房屋的,房东可以提起诉讼,用法律维护权益,要求对方返还房屋。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租赁合同可以在二十年内协商约定。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对于超过的部分应当认定无效。
《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流程是如下:
1.一方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及其副本;
2.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受理会立案;
3.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4.被告提交答辩状;
5.法院通知开通时间和地点;
6.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