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违建被强拆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当事人对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
1.二者适用的程序不同。行政诉讼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适用行政复议程序;
2.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
3.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属于司法行为,行政复议处理行政争议属于行政行为。
申请行政复议有以下程序: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