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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单位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打击

2024-01-09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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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单位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打击的方法是对单位的责任和个人的责任进行分离;对单位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等。单位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包括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员等处以刑罚。

  一、如何对单位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打击

  1.从单位责任与个人责任的分离上,强调单位承担的是因管理漏洞和制度隐患而形成的失职责任,这与直接责任人员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具有实质性区别;

  2.从定罪附随后果衡量的角度看,为避免涉案单位受到因定罪所导致的一系列资格剥夺后果,防止利益相关者、政府和国家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有必要对单位启动合规考察程序,避免其承受灾难性的后果;

  3.对涉案单位采取附条件不起诉的处理方式,是因为这些单位采取了停止犯罪、配合调查和补救挽损等措施,实现了法益修复,减少了犯罪的社会危害后果;

  4.涉案单位针对犯罪发生的内在结构性成因,作出了堵塞制度漏洞、消除管理隐患、改变商业模式的努力,形成了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可以发挥预防犯罪再次发生的效果。

  二、单位犯罪承担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1.一般采取双罚制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由于单位犯罪的复杂性,其社会危害程度差别很大,一律适用双罚制的原则,尚不能全面准确地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和符合犯罪的实际情况。因此,法律作了例外的规定,即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对个别的单位犯罪未采用双罚制,而实行了代罚制,即对单位不判处罚金,只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单位犯罪行为

  三、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产生之后才去实施。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2.犯意的种类不同。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可以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有的表现为间接故意,还可以都表现为间接故意。

  3.承载犯意的最终主体不同。单位犯罪中,除了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意外,还存在一个单位犯意,并且最终是以单位整体犯意来追究的,即在单位犯罪中,犯罪活动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个人意志要通过单位的意志表现出来。共同犯罪中,除了各个共同犯罪人的犯意外,不存在其他犯意,犯罪活动一般就是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实施的,不存在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的情况,即使是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也不能代表该单位的意志。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

  4.犯罪动机不同。单位犯罪中,各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单位利益。找法网提醒您,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的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目的。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另一个重要标准。当某些犯罪分子利用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时,究竟是按照单位犯罪处理,还是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就必须考查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单位利益。

  5.单位组织与共同犯罪中组织不同。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单位都是合法组织(根据司法解释,为了犯罪组建法人,然后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其犯罪行为不是单位犯罪。如赖昌星走私案)。共同犯罪中组织即犯罪集团是为了犯罪而建立起来的非法组织。

  6.法律规定的模式不同。对于单位犯罪,刑法采取的是总则统一规定与分则具体规定相结合的模式。如果刑法分则没有对某种具体犯罪设立单位犯罪条款,即使行为符合单位犯罪的条件,也不能按单位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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