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金应当携带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证件照多张等相关证件,所在用人单位的接触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等证明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领取失业金;办理中心出具一份就业失业登记表,当事人应当如实填写,填写完毕后,等待相关专业人士办理登记和报备,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相应的失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失业救济金可以领多少个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并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