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宅基地户主去世可以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办理,一般是由配偶、子女、父母进行继承。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宅基地确权争议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行政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宅基地申请程序:
1.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的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和宅基地的具体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审查。
4.审查通过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5.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6.经批准用地建房的农户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政府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
7.农户建房完工后,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验收意见表。
8.通过验收的农户可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不动产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