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造成事故后逃逸的,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给予吊销驾驶证,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终身吊销驾驶证,并且判刑。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为身体康复的合理费用;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等合理费用。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