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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时间都有哪些规定

2024-01-29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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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遗嘱继承的时间规定是没有时间限制。遗嘱公证的程序是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公证员进行受理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具公证证明等。

  一、遗嘱继承的时间都有哪些规定

  遗嘱继承的时效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继承并没有时效限制,只要遗嘱是真实有效的,继承人可以在被继承人死后的任意时间继承遗产。但是遗赠扶养协议是有时间限制的,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公证的程序是什么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遗嘱继承

  三、继承人需要在遗嘱上签字吗

  继承人不需要在遗嘱上签字。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是自书遗嘱的,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是代书、打印、录音、口头等遗嘱,需要由遗嘱人、两名以上见证人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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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时间有哪些规定,法律有哪些规定?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期限吗 1、遗嘱继承是有时间限制的,遗嘱继承遗产开始的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时。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二、遗嘱执行需继承人确认吗 1、被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而执行遗嘱时,又会涉及到遗嘱执行人,即遵照被继承人在遗嘱上的财产继承约定,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遗嘱执行人履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思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不需要得到继承人的确认,这是遗嘱人的单方授权,但是需要得到遗嘱执行人的确认。 2、有些遗嘱人会在遗嘱中约定遗嘱执行人是谁,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的话,则该法定继承人不得拒绝作为遗嘱执行人。如果遗嘱执行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在他同意承担执行遗嘱的义务时,才能作为遗嘱执行人。如果遗嘱中没有约定谁为执行人,或者指定的执行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如果法定继承人为多人时,也可以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如果遗嘱人未指定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丧失行为能力不能执行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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