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法定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结婚,其中不能有任何的威逼利诱成分,该项条件需要新人们自主把握;
2.双方当事人的年龄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条件,即男生必须年满22周岁,女生必须年满20周岁;
3.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上均无配偶;
4.双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关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找法网提醒您,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结婚登记的相关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均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
2.男女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找法网提醒您,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男女双方当事人须在婚姻登记人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男女双方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