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不还,人还跑了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确定法院,立案审查。
债权人在开始民事诉讼前要确定好管辖法院,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等相关材料。
经法院裁定,符合立案条件,会通知当事人在七日内缴费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将不予受理驳回起诉。
2.案件受理,排期开庭。
首先,法院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可在15日内答辩。
其次,通知当事人举证,同时当事人可在此时申请财产保全。
最后,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事宜,公开审理需提前三日公告。
3.开庭审理,评议判决。
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需要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欠款起诉到法院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承担。但是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找法网提醒您,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