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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产发生拆迁纠纷时应该怎么办

2023-10-1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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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房产发生拆迁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在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包括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

  一、当房产发生拆迁纠纷时应该怎么办

  首先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纠纷问题,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请律师事务所等有关部门介入调解处理,不愿意协商或者调解的,可以通过起诉确定房子的产权归属。在房子产权还有纠纷的情况下,是无法开展相关的拆迁工作的。

  二、房产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房产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以下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涉讼房屋拆迁的行政依据;

  3.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

  4.属二次性安置的,提供临迁房屋的状况证明;已回迁的,提供回迁房屋的状况证明;

  5.支付或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凭证;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依次类推。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按法院通知或在出庭诉讼时提交。

拆迁纠纷

  三、房产拆迁中的搬迁费由谁支付

  房产拆迁中的搬迁费由拆迁人支付。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找法网提醒您,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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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中发生纠纷怎么办?
法律分析:房屋拆迁纠纷发生时,可以根据解决的方式来确定找谁来处理: 1、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可以找行政主体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但有的只能是找上一级的主管部门进行复议; 2、提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寻求司法帮助; 3、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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