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没有备案的,没有多大的后果,因为目前《建筑法》删除了强制备案的条款,现在施工合同不用强制备案了,当事人备不备案,没有太大的关系,施工合同不会因合同没有备案而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以前《建筑法》有规定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经过修改后,把这个条款删除了,这样就不用强制备案了,施工合同只要是合法成立,就应当产生法律效力,不会因未备案而无效的,毕竟现在合同不用强制备案了。
找法网提醒您,施工合同签署流程:
1.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3.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4.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5.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6.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条款。
7.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8.总经理审定批准。
备案流程:
1.网上申报。上首先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然后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根据合同的具体性质、内容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带条型码的合同备案表。
2.办理备案手续。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初步设计依据批准;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技术资料;建设资金与主要设备来源已基本落实;招投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已下达;法定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