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暂住证有的用途:
1.免费换领居住证;
2.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就业服务;
3.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学习、职业技能培训和国家职业资格的鉴定;
4.参加光荣称号的评选;
5.参加资格考试、登记;
6.子女可以就近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暂住证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暂住证办理需要的材料包括:
1.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3张;
2.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暂住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