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一般是不需要承担母公司的债务责任。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子公司资不抵债时,作为控股股东的母公司,应当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概念不相同。母公司指的是拥有另一家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者是能够对另一家公司实施实际的控制,而子公司则指的是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家公司持有,或者以协议形式受到另一家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2.子公司是受到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各种重大的事项拥有决定权,并且母公司可以决定子公司的董事会组成,也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3.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的关系,主要是基于股份的控制或者占有而产生。
找法网提醒您,成立子公司的条件有:
1.股东会决议成立;
2.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提交相关文件。
《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