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死亡的还会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赔偿案须准备的起诉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
6.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7.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其他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