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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宅基地村里说没有建设用地怎么办理

2023-11-2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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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申请宅基地村里说没有建设用地的办理是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手上转让,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宅基地确权需要提供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等资料。

  一、申请宅基地村里说没有建设用地怎么办理

  申请宅基地村里说没有建设用地如下办理:

  1.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手上转让。现有法律规定,如果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 宅基地 ),而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 宅基地使用权 分配条件;在取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后,就可以进行转让。

  2.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如果因建房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向所在集体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通过的可以在集体内闲置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缺少宅基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将农用地批为宅基地,但是一定要是在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才可以。

  二、宅基地确权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原集体土地使用证原件或宅基地批准文件;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村委会相关证明材料(宅基地使用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办理任一宗宅基地使用证均需该村农民集体同意);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1)原有土地证但户口后来迁出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原件;

  (2)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法买卖房屋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原件;

  (3)继承的,需提供派出所(村委、医院)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继承的有关证明原件;

  (4)分家析产的,需提供分家析产的有关证明原件。

  5.与宅基地确权相关的其他材料。

没有建设用地

  三、宅基地确权时可以更改名字吗

  找法网提醒您,宅基地确权时可以更改名字。宅基地更改名字应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根据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与地籍测量,权属审核通过更换宅基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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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08年建好的。没有宅基地如何申请?
对于没有修建房屋的宅基地,需根据宅基地空闲的年限决定是否可以确权。在宅基地确权登记过程中,以下情形不予确权: 1、宅基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除继承和分居立户外,农户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 3、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建造的住宅; 4、土地权属有争议尚未处理结束的; 5、农村村(居)民因新建住宅,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宅或旧宅纳入土地置换项目规划,未复垦的; 6、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 7、因拆迁或原住宅依法被征收,已依法进行统一安置或补偿的; 8、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 9、经批准后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10、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住宅; 11、因依法查封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 12.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确权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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