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企业上诉至法院开庭时间是会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开庭。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只有非终局裁决的案件,劳动仲裁裁决后,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可以自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人民法院起诉个人,属于民事案件,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后,会在七日内立案,并且通知当事人。
劳动仲裁立案需要的材料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劳动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其他。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仲裁的程序如下: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