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租房合同续租可以签订新合同也可以不签订新合同,这是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双方共同决定的。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是不签订新合同的话,原来的合同依然有效的,签订新合同的话也要约定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房屋租赁合同通常签订多长时间需要根据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的结果而定,不过租赁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人应扣除的费用后,剩余押金需要如数退还至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