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虚假;
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找法网提醒您,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有五个区别:
1.产生原因不同。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无效合同在内容上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因此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法律效力不同。无效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存在,但是自始自终都是无效的;
4.法律责任不同。无效合同不但自始至终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5.期限限制不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
合同无效对因无效所需承担的损害赔偿等责任可以进行调解,对于确认合同效力的事宜不能够进行调解。法院可以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对各方当事人所需承担的责任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