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公证是有效的。但是,婚前协议并不以公证作为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双方约定的协议内容不违反国家的现行法律规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任何的欺诈或胁迫,双方签字确认即是合法有效的。如果是为了避免今后不必要的纠纷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具有更高的证明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婚前协议需要公证,通常经过公证的协议,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推翻,法院是会优先采用的。
婚前协议进行公证的方式如下:
1.签订好婚前协议;
2.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核材料;
4.符合公证要求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找法网提醒,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已婚者还须提交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
2.现有夫妻财产(含债务)的名称、数量、规格、种类、价值、状况等;
3.现有夫妻财产的归属;
4.其他约定,如共同债务如何清偿,财产孳息归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