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2.受理。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
3.法院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状附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15日内提答辩状。
4.开庭审理。
5.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有这些: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等。
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为:
1.全部赔偿原则。即按照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的原则。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基本方法。
3.公平原则。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的,法院可以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