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哪些类型

2023-10-13 00: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知识产权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知识产权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类型有与国旗等相同或近似的标志、带有民族歧视的标志等。需要注意的是,商标权人使用商标的期限是10年,即在10年内可以排他性使用。

  一、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哪些类型

  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有以下类型:

  1.带有民族歧视、性别歧视等性质的标志;

  2.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

  3.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的国名、国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4.其他禁止作为商标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二、商标使用的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商标的有效期限是十年,且有效期限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若当事人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最迟在十八个月内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

  三、商标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

  商标合理使用的判断标准是:

  1.商标注册人使用商标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且不得损害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

  2.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商标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备案;

  3.商标合理使用的其他判断标准。

知识产权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957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知识产权律师团,我在知识产权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