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办理方法如下:根据法律和合同,承租人应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符合合同约定或租赁物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因此,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返还房屋的,出租人应检查返还的房屋和房屋内的物品是否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以及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期间的各种费用是否已结清,承租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如果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拒绝返还房屋,但继续使用,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立即腾空房屋并返还房屋,也可以同意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出租人仍可随时终止合同。
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等。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法律其他规定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租赁房屋合同有效期最长是20年,租赁房屋的当事人每次签订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每次续签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