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购房合同后反悔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方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包括:
1.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的;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的;
3.一房二卖的;
4.房屋不符合要求的;
5.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
6.合同中对购房人退房有明确约定的;
7.双方协商一致等。
找法网提醒您,购房合同违约起诉期限一般是3年,该诉讼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