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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期内房东变更房租交给谁管

2024-07-03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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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承租期内房东变更房租应当交给老房东,待与新的房东签订租赁之后,再交给新房东。要是存在出租人没有按时交付房屋,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等情况的,承租人可以单方面解除。

  一、承租期内房东变更房租交给谁管

  因为最初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承租人与老房东签订的,承租人应向老房东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在老房东提供证据证明新房东已享有产权,通知承租人向新房东支付租金,并由新房东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之前,承租人仍应按原合同履行,将租金交给老房东。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五条【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承租人能单方解除合同吗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承租人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承租期内房东变更房租

  三、承租人支付租金义务有哪些

  承租人支付租金义务有: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找法网提醒您,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不影响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免相应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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