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是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合同是在重大误解、欺骗等情形下签订的,效力将产生瑕疵,权利人可以请求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除:
1.协定解除。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法定解除。合同中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3.违约解除。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是,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