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未到期,终止合同的方式有: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租赁双方可以租赁合同中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地震洪灾、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出租人强行将租赁物收回去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4.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民法典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在此期限内双可以自行约定时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