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的贷款提供担保,银行追责时,如果担保人提供的一般保证,则银行要先向债务人追责,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否则担保人可以拒绝;如果担保人提供的是连带责任保证,则要承担保证责任。
1.申请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些银行会要求申请人办过本银行的信用卡或向本银行贷过款且信用记录良好。
5.有的还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找法网提醒您,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