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法律风险有:
1.应收账款占有流动资金数额大,加剧了企业周转资金不足的困难。
企业在赊销产品时,发出存货,货款却不能同时收回,而企业对逾期不还款的客户不能采取相应措施,致使企业流动资金被大量占用,长此以往必将影响企业流动资金的周转,使企业货币资金短缺,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开支和正常生产经营。
2.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现金流出的损失。
从赊销的账务处理可以看出赊销虽然使企业产生了较多的收入,增加了利润,但没使企业的现金流入增加,反而使企业不得不垫付资金来缴纳各种税金和支付费用,加速了企业的现金流出。
3.应收账款增加了企业资金机会成本损失。
找法网提醒您,应收账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应收账款贷方表示的意思是:
1.应收账款的贷方发生额,表示客户每次归还企业的货款或劳务费金额;
2.应收账款的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3.应收账款的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4.应收账款的借方发生额:表示企业每次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给客户的赊账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