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须知保证人的条件是: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2.保证人应当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判断,绝不能仅凭保证人本人的说法确定他是否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3.保证人应当享有政治权利,其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
4.保证人应当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在被保证人居所地有自己常住的居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取保候审期间能离开本地但是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我国法律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规定。因此,取保候审可以去外地但是需经执行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找法网提醒您,取保候审保证人保证书的写法:
1.写明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即取保人的身份信息;
2.写明申请为被保证人采取取保候审的诉求和相关事由;
3.必要时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被保证人具备取保的条件;
4.注明申请取保的司法机关名称、保证人签字以及具体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