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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与执行董事的差异

2023-10-03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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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董事长与执行董事的差异在于两者的级别不同、产生方式不同、工作职责不同等。监事和执行董事不可以兼任的。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一般是需要由公司章程中规定而决定的。

  一、董事长与执行董事的差异

  1.级别不同,董事长是公司或机构的最高管理者,为公司利益的最高代表,领导董事会,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级别低于董事长;

  2.产生方式不同,董事长,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的董事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

  3.工作职责不同,董事长工作职责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首席执行官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首席执行官等最高权力,他掌握行政权力。执行董事工作职责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原因发生时并未明确归属某位董事职责分工的,则所有执行董事应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二、监事和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吗

  监事和执行董事不可以兼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监事会是直接对股东会负责的,监事与董事是平行的,监事的职责之一就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因此,从监事的职责看,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不能兼任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就明确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董事长与执行董事

  三、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有哪些

  执行董事的产生方式是由公司章程规定。找法网提醒您,公司股东人数较少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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