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有效期是应当由合同当事人进行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
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可以就当事人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例如:不可抗力条款;专利技术改进成果的归属;争议的解决办法;关键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
1.按照实施期限分,有在专利整个有效期间实施许可及在专利有效期间某一时间段实施许可;按照实施地区分,有在我国境内的实施许可和在特定地区实施许可;
2.按照实施范围分,有制造许可、使用许可、销售许可及制造、使用、销售全部许可;按照实施专利用途多少分,有一般实施许可和特定实施许可;
3.按照实施条件分,有普遍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合同。由于专利实施许可有多种类型,所以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必须明确实施范围。专利权实施许可合同有专门格式,按规定认真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