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公司营业执照办理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执照年检制度已经取消,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非公司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年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 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