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一般要二十日,最长的一般不超过一个半月。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某些事实清楚、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并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审判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的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原则;
2.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3.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4.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原则
5.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等。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找法网提醒您,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