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的截止时间一般是5-20日。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找法网提醒您,探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为:
1.现场调查,交警会询问当事人和相关证人,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并由当事人和证人确认签字的,作为责任认定书的依据;
2.检验鉴定,现场调查后,不能确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则通过检验、鉴定进一步确定或者验证;
3.交警部门制作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1.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因果关系原则;
3.路权原则;
4.安全原则;
5.结果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