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看食品生产需要的证件如下:
1.工商营业执照;
2.健康证;
3.食品流通许可证;
4.食品生产加工作坊许可证,该证件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机构依法发放。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处理和加工、销售、贮存的场所;
2.具有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制度;
4.符合卫生条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先向县级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然后提交相关材料,再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并可以进行现场核查;最后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