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消防验收所需准备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新建、扩建工程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4.消防设施的竣工图纸;
5.消防产品清单:
填写内容包括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等使用信息,由监理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监理工程师签名,建设单位加盖单位公章盖章、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找法网提醒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审查通过后在行政审批系统进行受理。
2.审核:对材料进行技术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审批环节。
3.审批:对受理,技术审核等过程进行核准,再进行审批。
4.办结:窗口根据审批意见,对办件进行予以办结和不予办结。
1.技术资料应完整、合法、有效;
2.单位工程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分部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已进行验收;
3.施工安装单位已经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已得到检测资料;
4.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图、设备开箱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和验收记录)、设计变更文字记录、调试报告、竣工报告;
5.建设单位应正式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并送交有关技术资料。送交申报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进行全面自查、自验,并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填写自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