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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变更应交纳的税款有哪些

2023-09-22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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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司股权变更应交纳的税款主要包括了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在内。公司股份转让要办理的流程是召开股东会后作出决议,接着由出让人和受让人协商,进行评估和验资,最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召开新的股东会议后,收回原股东出资证明,将新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出资变更到工商部门备案登记。

  一、公司股权变更应交纳的税款有哪些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交的税是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是按照股权转让金额的万分之五收取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股权转让所得20%的比例收取,至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就是25%,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按照20%的比例征收的。

  二、公司股份转让怎么办理流程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

  2.出让和受让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评估、验资。

  4.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

  5.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股东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者证明。

  6.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的规定。

  7.召开新股东会议。

  8.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的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相关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9.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股权变更

  三、公司股权变更的时间

  找法网提醒您,股权变更需要时间为:

  1.公司营业执照变更一般是五个工作日;

  2.组织机构代码变更一般是三个工作日;

  3.国地税登记证变更一般是五个工作日;

  4.开户银行信息变更一般是五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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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股权转让,子公司有一块地,需要缴纳哪些税款
(一)股权转让是需要缴税的。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 1.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2.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问题。 (二)公司转让股权涉及以下税种: 对公司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因此,贵公司的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如果公司股权投资转让价公允,与股权投资成本持平,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公司股权投资转让价不公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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