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时限有以下规定:
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即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找法网提醒您,如果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应先将财产分为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双方可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法院依法分割。
3.法院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的利益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离婚财产分割,需要的时间可能需要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不等。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