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3.评估;
4.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者股权转让协议;
5.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以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6.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股权变更操作所需材料为:
1.变更登记申请表;
2.已经根据股权变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3.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
5.股权转让协议。
找法网提醒您,股权变更的条件有:
1.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依法享有股权;
2.股权可以依法转让。被冻结的股权不能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