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3.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时候一般就走民事诉讼的程序了。
交通事故处理诉讼应注意哪些事项:
1.诉讼时效的问题,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三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败诉的风险会比较大;
2.原始证据的留存,对于一些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花费的产生,一定要保留好原始发票,便于后期主张权利;
3.和解结案的,一定要签书面的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诉讼的举证方式如下:
1.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
2.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4.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