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操作流程如下:
1.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丢失的营业执照的作废申明;
2.到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申请;
3.提交身份证明、补办材料;
4.登记机关核实后,补发新的营业执照。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记载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及时为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年检制度已经取消,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非公司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年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设立登记,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的,签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市场主体的成立日期。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市场主体须经批准的,应当在 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1.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的;
3.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4.滥用执照的;
5.非法经营的。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